公告日期:2022-11-25
证券代码:832918 证券简称:ST 鼎讯股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鼎讯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鼎讯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山东鼎讯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东鼎讯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608 号 3 号楼 9 层 905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15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
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工会组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专业、可靠、简单”的产品理念,以推动中国交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融合为发展目标。以警用云物联网技术为基础,致力于打造“感知交通”中国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交通设备、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分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防系统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维护与设计;智能交通设备、智能装备的生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新股时,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
行股份的,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山东鼎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姚征、谢春杰、
胡玉兰、张忠训、辛春、王海宏、秦军、苑田田、陈建华、郑海青、刘淑青、郭
功杰、于国亮、高为兴、郭广银、张传通、贾方金、刘波、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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