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8
证券代码:832918 证券简称:ST 鼎讯股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鼎讯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东鼎讯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3S00122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74,144,897.90
元,其中对山东天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1,338,231.00元、对北京扬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8,896,254.50 元、对山东海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4,759,137.00 元。经法
院终审裁定贵公司与上述三家客户的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我们未能就上述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款项性质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做出调整及调整金额。
(二)存货减值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存货余额 40,222,465.89 元,
存在过时、滞销的情况,存在减值迹象,贵公司未对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测试,也未提供可变现净值的依据。我们无法就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存货跌价准备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金额。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可回收性及商业合理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4,745,000.00
元,贵公司 2019 年 10 月与关联方企业山东鼎讯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定制租赁协议》,预付两年租金 4,745,000.00 元,合同未约定房屋交付日期,贵公司多次与山东鼎讯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协商退款或者交付房屋,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
(四)产业园租赁
贵公司与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 11777号智能交通产业园1号楼东塔9层南侧房屋作为办公使用。租赁协议中进行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期届满,任一方未书面
通知不再续约的,则合同自动顺延 1 年。本合同若顺延 1 年到期,乙方如要求续租,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协议约定,上述租赁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贵公司将上述租赁作为短期租赁,未对租赁期进行合理评估,未能提供租赁期的依据。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贵公司房屋租赁的租赁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金额。
(五)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83,457,376.61 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18,606.50 元。如第(六)项所述,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定由可抵扣亏损和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转回性。
(六)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所述,贵公司 2022 年度亏损 5,868,009.52 元,已经连续三年亏
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280,856.76 元。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制定的各种应对措施是否能够落实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贵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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