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5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城投鹏基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由于该公告的内容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三)审议《关于<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公司拟向全体现有股东定向发行股票,本次股票发行拟采用全体现有股东同比例认购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3.1 元/股,公司 拟发行
股票为 4,919,483.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250,397.3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8)。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公告编号:2023-037
案》
公司分别与全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了认购股票的数量、认购的价格、认购方式、股东权利、生效条件等内容,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同意函后生效。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补充说明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内审议议案名称以及内容“(三)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分别与全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了认购股票的数量、认购的价格、认购方式、股东权利、生效条件等内容,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同意函后生效。”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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