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2928 证券简称: 曼氏生物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
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氏生物”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曼氏生物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述《审计报告》中特别段落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0年发生净亏损 7,014,779.43 元,且于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0,739,050.3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之所述,虽然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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