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2928 证券简称:曼氏生物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氏生物”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曼氏生物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就上述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特别段落的内容
公司2020年发生净亏损 7,014,779.43 元,且于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0,739,050.3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之所述,虽然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特别段落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鉴于药用辅料行业由注册制变更为备案制,公司子公司江苏彭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关产品的备案工作,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相关产品的关联审评工作,为产品投放市场积极布局;江苏彭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可
公告编号:2021-013
以替代进口产品,公司目前正在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改变高端、高附加值产品依赖于进口的现状,增强江苏彭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进行研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特别段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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