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2928 证券简称:曼氏生物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曼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金龙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全体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终止挂牌的具体原因
公告编号:2023-027
鉴于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并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高端人才投入,整合上下游资源,努力提升产品市场份额。
(3)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4)股票停复牌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
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在全国中
公告编号:2023-027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修改、提交、执行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在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审批通过后,办理公司股权的登记、托管等的变更事宜;
(5)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