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2929 证券简称:雷石集团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雷石原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5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
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公告编号:2023-009
行。执行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9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雷石原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雷石原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雷石原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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