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6
东北证券
关于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
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于2021年7月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终止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59 号),决定内容如下:
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
未被受理,你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21日起复牌,并于2021年8月4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徕兹”。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未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59号),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北证券作为ST徕兹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发布相关风险提示。现由于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吴喜梅
联系电话:010- 68573137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
[2021]859 号)
东北证券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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