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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0 19:35:06 股吧网页版
徕兹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0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32930 证券简称:徕兹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4月9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4月9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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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8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2188号新闸工业园11号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追认孙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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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8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8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常州市龙城大道2188号新闸科技工业园11号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爽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2188号新闸科技工业园11号楼

邮政编码:213012

联系电话:0519-68688168

传真:0519-6868816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徕兹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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