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8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更正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
《辽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丹东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申请续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等
提供担保的议案》遗漏,特此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
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
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故需根据股转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设置专门条款,明确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故需根据股转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设置专门条款,明确终止挂牌过
程中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申请续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与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 2020 年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
借款金额为 680 万元,借款利率为固定月利息率 6.25‰;其中,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滨河汽车加气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权烈及其配偶佟丽坤提供保证担保。现根据子公司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申请续贷,贷款额度 660 万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滨河汽车加气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权烈及其配偶佟丽坤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权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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