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6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权烈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申请贷款并由全资子公司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3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支行申
请贷款,利率 3.95%,申请贷款金额 80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滨河汽车加气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权烈及其配偶佟丽坤无偿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 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提供担保的公告(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三条,本议案可以免予按照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核及披露,因此关联董事刘权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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