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947 证券简称:意畅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董事会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 严肃性和安全性,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下文所称印章,均指董事会印章。
第二条 董事长是董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使用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四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决定并签字同意。 由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2-013
秘书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五条 印章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或由董事会秘书安排的专人负责保 管。
第六条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非工作时间应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内。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七条 印章只能用于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决议、 说明、声明等)的使用。董事会有关文件的落款部分应当有“北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八条 使用印章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为履行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且内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而使用印章的,可由董事会秘书视情况自行决定,并将披露内容事先向董事长汇报。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认真审查和了解用印内容,每次用印都必须 由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并负责文件的登记、存档、保管和查阅。
第十条 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区以外使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外出使 用时,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须与印章保管人同行,由印章保管人负责监督印章的使用与登记备案。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一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对加盖印章审核不严、不按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擅自将印章带出使用,给公司名誉、声誉造成影响、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失、给公司带来法律纠纷等等,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及其所造成后果是否严重,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对有关负责人以通报批评、降职、免职、辞退、除名等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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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北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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