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山东华津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事......18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6
第一节 监事......26
第二节 监事会......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2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29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3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4
第十三章. 附则......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华津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山东华津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Huajin Electromechanical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 30 号化工产业园双创中心 2-2
邮政编码:2520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冶金、环保、机电方面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铸造机械及电炉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均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
资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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