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9
公
司
章
程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系原云南文山坤七药业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盘龙乡砚西公路 4
公里处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0 万元, 等额划分为 3020 万股。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推广中医药
饮食文化,普及中草药材和中医药学相关知识为宗旨,发挥对“文山三七”为代表的中草药材钻研的丰富经验,以服务大众,创造健康为目标的经营理念,秉承匠人精神,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和品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
净制、切制、炒制、蒸制、煮制)生产销售及代加工;生物提取、生物制剂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销售;药品销售(仅限分公司);食品生产销售;三七收购销售;中药材种植及销售本企业种植的中药材与技术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咨询服务;日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并经营本企业以上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时,公司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门,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北京分公司。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2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共发行普通股 82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出资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成都坤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沈耀安、张全鹏、王倩、王真、蒋斌、曾平凡、张彤、吴涛、隋树凤、刘娇琳、袁征。上述股东在云南文山坤七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其拥有的云南文山坤七药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820】万元,其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发起人名称及其认购数如下: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成都坤七健康咨询有 5,461,521 66.6039% 净资产折股
限公司
沈耀安 999,230 12.1857% 净资产折股
张全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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