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公
司
章
程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系原云南文山坤七药业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盘龙乡砚西公路 4
公里处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0 万元, 等额划分为 3020 万股。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推广中医药
饮食文化,普及中草药材和中医药学相关知识为宗旨,发挥对“文山三七”为代表的中草药材钻研的丰富经验,以服务大众,创造健康为目标的经营理念,秉承匠人精神,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和品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
生产;工业大麻加工;工业大麻种植;药品进出口;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食品销售;药品批发;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药用辅料销售;甘草、麻黄草收购;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食用农产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时,公司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门,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北京分公司。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2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共发行普通股 82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出资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成都坤七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沈耀安、张全鹏、王倩、王真、蒋斌、曾平凡、张彤、吴涛、隋树凤、刘娇琳、袁征。上述股东在云南文山坤七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其拥有的云南文山坤七药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820】万元,其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
发起人名称及其认购数如下: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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