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9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2958 证券简称:艾芬达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符合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规范,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正峰、郑静、张露芳
2024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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