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公告编号:2024-060
证券代码:832958 证券简称:艾芬达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浦路 1503 号滨科大厦 302 室(杭州达兹进出口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吴剑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大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206,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6,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2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206,1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请其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9,206,14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告编号:2024-060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 606,149 100.00% 0 0.00% 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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