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2975 证券简称:新凌嘉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换届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丁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8.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晔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99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顾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99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芳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
会议由丁波主持。
公告编号:2021-004
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换届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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