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32975 证券简称:新凌嘉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强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公司原定于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但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需更换审计机构,
导致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无法正常完成账务审计工作。为确保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拟将 2020 年度报告披露
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1-009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预计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复牌。
三、后续安排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可以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