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2975 证券简称:新凌嘉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财务人员居家隔离无法正常办公,半年报编制工作处于停滞
状态,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五) 应对措施
待疫情缓解、解除隔离后,公司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开展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延期披露是为保证报告质量及信息的准确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公告编号:2021-030
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存在自 2021 年 9 月第一个交易日对其股票实施停牌的风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
险;若公司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丁安莉
联系电话:0762-3600196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七路南面滨江大道西边办公室。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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