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1
大同证券
关于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作为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原定于2021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现因新冠肺炎影响,财务人员居家隔离无法正常办公导
致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无法正常完成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
按期披露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准备待疫情缓解、解除隔离后,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开展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预计可以在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因公司在
2021 年 8 月 30 日前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停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以及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若公司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同时,根据《证券法》和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因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被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与新凌嘉多次联系,持续关注并督促其按期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新凌嘉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尽快完成半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告知公司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将面临的风险。同时,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大同证券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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