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8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2975 证券简称:新凌嘉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广东新凌嘉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波、丁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波、丁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1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关于对广东新凌嘉新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源股份有限公司
丁波 董监高 董事长
丁安莉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10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新凌嘉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新凌嘉董事长丁波、董事会秘书丁安莉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新凌嘉、丁波、丁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因公司未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将被终止挂牌,股转公司将启动强制摘牌程序,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决定为准。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公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0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波、丁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99 号
广东新凌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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