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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2 15:37:27 股吧网页版
怡林实业: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2980 证券简称: 怡林实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新疆怡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5.12 条为:董事会由 6 名 第 5.12 条为:董事会由 5 名

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 董事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

公告编号:2024-007

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 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
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 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
使。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 使。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
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
主持董事会会议; 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 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
件; 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
权; 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报告; 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 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公告编号:2024-007

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 备查文件

(一)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新疆怡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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