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9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2994 证券简称:ST 慈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开源证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慈惠”)于 2023
年 5 月 6 日收到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3 月 29 日,ST 慈惠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
对持续督导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于同日生效,即开源证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起作为我
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协议书》对持续督导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持续督导费
每 12 个月支付一次,由我司于《持续督导协议书》生效的当月起每满 12 个月的次月
第五个工作日前支付至开源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150,000.00 元)/年。截止通知收到日,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1、主办券商解除与挂牌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续签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2、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
公告编号:2023-012
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将会停牌。
3、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4、如挂牌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异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收到开源证券第一次催告函,2023 年 1 月 13 日收到
第二次催告函,2023 年 3 月 17 日收到第三次催告函。三次催告后公司仍未足额支付
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开源证券拟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公司与开源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开源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尚未支付的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境、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开源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开源证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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