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2994 证券简称:ST 慈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冠林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冠林 其他(董事会秘书、信息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人
披露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冠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2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
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冠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明,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
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冠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张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与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的声誉会带来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2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此后将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1】64 号关于对新疆德康慈惠健康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冠林采取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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