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2997 证券简称:盛纺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原预约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受疫情影响,会计师事务所
虽已开展审计工作,但因审计工作进度不及预期,无法计划如期出具审计报告,从而影响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编制工作的进度。根据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
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审计并准备后续年报披露相关事宜。公司对延期披露年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2-002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
直至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复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可能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曹克静
联系电话:0512-36802011
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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