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0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2997 证券简称:盛纺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方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 告,股东大会,说明会和路演,网站,会和路演,网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 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子邮件和电观,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董事会审议 话咨询,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方式
通过的其他方式。 等。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应先自
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证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
者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
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
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2-013
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
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
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
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
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盛纺纳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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