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证券代码:833022 证券简称:欧迈机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
2024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家庭收入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杠杆资金,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实施并依据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本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 5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5份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500 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
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员工,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8 年,锁定期为 3 年(即 36 个
月),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八、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如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股权认购或员工持股管理办法或法规文件,如本持股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员工持股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自行承担。
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将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就员工持股计划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
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公司条件要求。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通过后实施。
十三、若锁定期届满后,公司正好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审核等不宜进行解锁的阶段,则解锁工作暂停并顺延,待相关影响因素消除后重新启动。以上相关表述仅为对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等事项的约定,不构成、不代表公司的上市承诺。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9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9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9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4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9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30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32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38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39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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