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欧迈机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国融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章付才、成园园、刘元高、张超、朱非白、孙祖俊、张睿恒、曾宿桐、董稼先组成,章付才为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融证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自学、个别答疑、日常咨询、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国融证券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股权变更、主要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公司资产完整性及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的独立性、财务内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
2、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对本期辅导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为辅导对象提供了专业建议和具体方案,同时督促辅导对象规范公司治理、会计基础规则、内部控制制度,指导辅导对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促进辅导对象具备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3、通过业务访谈、查阅公开资料等方式了解辅导对象业务与技术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重点研究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4、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学习,督促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情况;引导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5、及时向辅导对象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持续关注最新的审核及规范运作要求。
6、重点关注辅导对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确保 2023 年年度报告
能够按时披露。
7、持续跟进辅导对象业务的开展情况,了解辅导对象 2024 年一季度经营情况以及最新行业发展动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专业支持与指导,提高了辅导工作整体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关于创新层进层工作
欧迈机械目前所属层级为基础层,辅导机构将督促辅导对象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启动创新层进层工作。
2、关于募投项目
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目标,与辅导对象进行了充分讨论,协助辅导对象初步制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3、关于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要求完善相关治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各项经营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应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欧迈机械目前仍属于基础层挂牌公司,辅导机构将协助公司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启动创新层进层工作。
2、公司已基本确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并就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进行讨论,但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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