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0
证券代码:833023 证券简称:君瑞恒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无其他相关说明。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10 点至 11 点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023 君瑞恒 2023 年 4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朱天良律师。
(七)会议地点
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董事长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提请全体股东审议其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财务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五)审议《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股东审议财务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06)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
(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 务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金额 -11,834,586.27 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6,000,000 元。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10)。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君瑞恒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为: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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