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立方控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667.5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发
行价格为 7.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23.075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扣除发行费 10,572.253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72.2536 万元。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3〕573 号”及“天健验〔2023〕65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原项目预计达到
号 金金额 资金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物联产业 2025 年 11 月
1 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 130.50 1.86%
研发中心建设 2025 年 11 月
2 项目 1,000.00 943.79 94.38%
3 补充营运资金 2,572.25 2,527.33 98.25% 不适用
项目
合计 10,572.25 3,601.62 34.07%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在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号 态日期 态日期
1 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 2025 年 11 月 2027 年 11 月
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11 月 2027 年 11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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