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833050 证券简称:欣威视通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欣威视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京欣威视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欣威视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南京欣威视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基本原则为: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第四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按如下顺序进行分
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
(二)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的需要确定本条第(二)、(三)项所述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七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
第九条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第十条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条件:
(一)公司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二)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 公司以股票或股票结合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良好,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时,在满足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单独以股票方式或股票与现金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
第十二条 公司在实施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时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
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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