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24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3052 证券简称:迪玛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及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由 2022 年 5
月 28 日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1 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2 年 5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0%股份的股东黄尚碧书面提交的《关
于确认对外借款议案》,提请在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
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议案:《关于确认对外借款议案》
2021 年 07 月 09 日公司与非关联方姚金鸿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姚金鸿提供借
款 200 万元,期限两年,借款年利率为 7%;2021 年 08 月 02 日公司与非关联方姚
金鸿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姚金鸿提供借款 200 万元,期限两年,借款年利率为 7%;
2021 年 08 月 31 日公司与非关联方姚金鸿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姚金鸿提供借款 200
万元,期限两年,借款年利率为 7%。2021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对外借款 550 万元。对
公告编号:2022-019
姚金鸿的借款 12 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黄尚碧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黄尚碧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关于确认对外借款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十)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提请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9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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