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3052 证券简称:迪玛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金江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金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03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金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青宜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青宜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青宜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尚碧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尚碧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尚碧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秋芬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秋芬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秋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杜湘玉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杜湘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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