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3052 证券简称:迪玛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4-005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052 迪玛科技 2024 年 3 月 8 日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林金江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金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金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审议《关于选举林青宜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青宜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青宜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三)审议《关于选举黄尚碧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尚碧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黄尚碧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四)审议《关于选举林秋芬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林秋芬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0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秋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五)审议《关于选举杜湘玉女士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杜湘玉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杜湘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六)审议《关于选举周土铨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周土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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