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关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高华股份”、“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詹凌颖、何应成、周璞、胡森、王徽俊、朱亮亮、姬福松、郑伟新,组成高华股份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詹凌颖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采取问题诊
断与专业咨询、个别答疑等方式对高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高华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高华股份的实际情况,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高华股份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查阅公司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协助公司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
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2024 年 6 月 25 日,辅导小组成员姬福松、朱亮亮在公司会议室向公司辅导
对象介绍了近期资本市场动态、新的监管要求等,督促公司关键少数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关键少数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五)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 年 3 月 18 日,高华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关卓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4 年 4 月 8 日,高华股份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关卓女士为公司董事。高华股份董事会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董事朱明许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4 月 18 日
起辞职生效。2024 年 4 月 25 日,高华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名赵政宇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6 日,
高华股份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政宇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受市场竞争加剧、有效需求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业务发展不及
预期。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4.5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7.40%,主要原因为受行业景气度波动、终端需求减弱、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逐步下降,加上计提大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影响所致。
2、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用工问题。虽然公司正在逐步整改规范,但公司仍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同时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3、独立董事制度取消问题。2024 年 3 月 18 日,高华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
优化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 9 人调整为 7 人,设董事长 1 人,
不再聘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下不再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辅导机构督促公司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加大现有产品市场的拓展力度,努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督促公司针对用工问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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