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3069 证券简称:石金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石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国家和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共同发掘、转化、培育一批产业亟需的领先科技成果和科创项目,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更好提升公司在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产业资源等协同创新能力,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认购交大汇通(西安)科技成果协同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认购金额为 300 万元人民币,该基金管理人为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备案编号:P1072443)。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5,036.44 万元、资产 净
额为人民币 51,015.42 万元。本次认购金额为 300 万元,未达到前述法规规定的
公告编号:2024-005
比例,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001 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 2 号楼 901-6
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001 号华商文化传媒中心 2 号楼 901-6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聪
公告编号:2024-005
控股股东: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资金来源说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 金 名 称:交大汇通(西安)科技成果协同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