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1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3073 证券简称:威盛电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陕证监措施字(2022)36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詹保平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马治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2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 8 月,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
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詹保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党慧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向北京银行贷款 500 万元。同日,威盛电子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合计 1000 万元。以上担保事项,未提前履行审议程序,直至 2022 年 4 月才
进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
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詹保平(2016 年 4 月-2020 年 10 月代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马治(2020 年 4 月任财务总监,同年 10 月兼任董秘)应对上述问题承
担主要责任。按照《监管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对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詹保平、马治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涉及财务方面的处罚,对公司财务暂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诚恳接受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于该情况发生予以重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陕证监措施(2022)36 号》
西安威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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