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3093 证券简称:希科普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对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科普”)于 2019 年10 月 1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关于对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半年报问询函【 2019 】第 0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6月6日,你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拟将孙公司优科数码全部股权出售给实际控制人刘军,交易对价为现金5316万元。2018年8月30日,你公司披露《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优科数码股权已于8月17日过户至刘军名下。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完成协议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且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刘军持有该股权数额,则自双方在《交接确认书》上签字之日起3个月内,刘军应向公司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511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200万元定金)。2019年5月7日,交易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你公司在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仍将优科数码
公告编号:2019-014
纳入合并范围。
请你公司:
(1)说明在2018年8月17日已经完成标的过户的情况下,交易双方长期不签署《交接确认书》的原因;
(2)说明完成标的过户的情况下刘军长期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并说明期后收款情况;
(3)说明你公司在股权过户完成后仍将优科数码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以及你公司能否对优科数码实施控制;
(4)说明在未收到全部价款的情况下披露《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是否符合《重组问答》关于“实施完毕”的规定。
请你公司及主办券商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0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书面回复,及时履行披露信息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希科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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