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3105 证券简称:华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对《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6
三、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
公司更正后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文英、白莹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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