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3105 证券简称:华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华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议案。2023 年 2 月 3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发行相关议案。
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229,143.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302,000.50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主要是运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关于同
意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9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注册申请予以确认。
公司于认购缴款截止日2023年6月13日共收到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38,252,000.5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缴存银行为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账号为 60201012014251060。
2023 年 6 月 14 日,本次股票发行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亚会验字(2023)第 03110003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7 月 12 日,本次股票发行所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股票发行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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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问题解答(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制定《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该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内容。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利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
为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在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0201012014251060,并于2023年6月15日,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均已存放于上述专项账户。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38,373,375.73 元,剩余 0 元。具
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38,252,000.50
加:利息收入 121,475.80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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