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3105 证券简称:华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所需,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强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其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情况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志强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的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系由实际控制人蔡志强个人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属于公司单方获益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按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故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申请银行组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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