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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1 17:07:48 股吧网页版
得普达: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3119 证券简称:得普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福杰、财务总监张嫣秀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19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若得普达不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简称为上市期

公告编号:2023-009

限)内完成上市计划,淄博国泰鸿达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有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 180 天内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王福

杰、张嫣秀(以下简称甲方)回购其持有的得普达

全部股份。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回购要求通知之日

起 90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数的回购价款(按

照 10%年化单利计算利息),如甲方于收到回购要

求通知 90 天内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其回购股

份的义务,自回购截止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止,

乙方同意甲方用其每年的得普达现金分红金额分批

回购乙方本次认购的剩余股份数量,此时回购价款

的利息将自回购截止日起以 15%年化单利继续计

算。

若得普达当年度没有现金分红,则当年度甲方无需

回购,若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仍未完成回购,甲方

承诺到期用现金一次性回购乙方本次认购的剩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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