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1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3119 证券简称:得普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福杰、财务总监张嫣秀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19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若得普达不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简称为上市期
公告编号:2023-009
限)内完成上市计划,淄博国泰鸿达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有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 180 天内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王福
杰、张嫣秀(以下简称甲方)回购其持有的得普达
全部股份。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回购要求通知之日
起 90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数的回购价款(按
照 10%年化单利计算利息),如甲方于收到回购要
求通知 90 天内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其回购股
份的义务,自回购截止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止,
乙方同意甲方用其每年的得普达现金分红金额分批
回购乙方本次认购的剩余股份数量,此时回购价款
的利息将自回购截止日起以 15%年化单利继续计
算。
若得普达当年度没有现金分红,则当年度甲方无需
回购,若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仍未完成回购,甲方
承诺到期用现金一次性回购乙方本次认购的剩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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