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1
证券代码:833119 证券简称:得普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得普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普达动力”)
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 0 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因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持有的得普达动力 28%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28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元)转让给孔祥忠,转让价格为 0 元;拟将持有的得普达动力1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15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元)转让给王福杰,转让价
格为 0 元;拟将持有的得普达动力 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实缴出
资额 0 元)转让给李惠爽,转让价格为 0 元;拟将持有的得普达动力 1%的股
权(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0 元)转让给郭晓静,转让价格为 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
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47,712,914.09
元,期末资产净额为 71,245,030.0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山东得普
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4,881.69 元,净资产为-92,118.31 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 0.06%、资产净额的
-0.13%。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7 月 10 日,董事长审批通过《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请示》。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孔祥忠
住所:山东淄博高新区中德金科学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
姓名:王福杰
住所:山东淄博高新区华侨城
关联关系: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自然人
姓名:李惠爽
住所:山东淄博张店区太平路西苑
关联关系: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自然人
姓名:郭晓静
住所:山东淄博高新区名士豪庭
关联关系: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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