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7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3127 证券简称:晶品压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如经 生纠纷的,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则可以提交证券期货 协商未能解决的,则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 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
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
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
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
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
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
公告编号:2022-028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
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
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原《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修订后的《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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