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4
东莞证券
关于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事前审核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压塑”或“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以下风险事项: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连续五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39,165,948.03 元,实收股本总额
36,121,191.00 元,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出具
的《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20,333,647.33 元,净利润为-11,952,503.74 元。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
的《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32,895,897.42 元,净利润为-2,825,138.44 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24,071,534.00 元,净利润为-9,109,939.55 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1,634,973.60 元,净利润为-4,678,749.10 元。
根据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广州
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28,913,795.90 元,净利润为-2,083,361.43 元。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东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
分之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发布《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布《东莞证券关于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发布《东莞证券关于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发布《东莞证券关于广
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无法得到改善,经营环境及财务状况将持续恶化。若公司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晶品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