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7
华融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中源智人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根据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与中源智人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智人”)2016 年 3 月 25 日签订的《持续督
导协议书》,中源智人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华融证券
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进行了三
次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
2022 年 2 月 11 日,华融证券向中源智人送达了《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
协议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相关备案文件。
华融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融证券和中源智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华融证券和中源智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华融证券与中源智人签订的
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华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中源智人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华融证券在中源智人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中源智人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中源智人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
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华融证券和中源智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华融证券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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