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7 22:18:51 股吧网页版
剧星传媒: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3153 证券简称:剧星传媒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权益分派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
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

公告编号:2022-011

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一》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安徽茂芝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0 万元。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一》,我们认为,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易扬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二》,我们认为,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三》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杭州爱柏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经审阅《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三》,我们认为,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告编号:2022-011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四》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