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3159 证券简称:力好科技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辽 0804 民初 497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7 月 12 日
案号:(2023)辽 0804 执 226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8 月 8 日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0
执行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皖 0191 民初 1923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
案号:(2023)皖 0191 执 295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7 月 25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执行依据文号:(2022)辽 0804 民初 497 号
偿付货款金额 2141906.9 元。
2、执行依据文号:(2022)皖 0191 民初 1923 号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航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158 万元及违约金(分别以 132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自 2021 年 4 月 8 日
起,以26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的 1.5 倍自 2022 年 4 月 8 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二、驳回原告安徽航大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9420 元,减半收取计 9710 元,由被告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以便公司早日解决失信被执行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
以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为公司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失信被执行信息增加,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法律文书。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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