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3159 证券简称:摘牌力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股转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于近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72 号),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
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力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52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终止挂牌后,现有团队将尽最大努力做好与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关注投资者诉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项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蔡桓
联系电话:0796-3560968
邮箱:1103172192@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
(二)券商联系人:金哲
联系电话:010-83958801
邮箱:jinzhe@jyzq.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融国际 10 层
公告编号:2023-052
五、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 备查文件(如有)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72 号)。
江西力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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